ISO9001认证记录控制程序

时间:2022-02-21 08:41来源:admin 作者:admin 点击:
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要求,《记录控制程序》可以按照以下内容来汇编:
1. 目的
对记录进行标识、收集、查阅、归档、贮存、保管和处理的控制和管理,提供产品/服务过程和质量体系要求符合性的证据。必要时可供追溯、评价、数据分析、改进等。
2. 适用范围
适用于公司所有ISO9001认证活动过程、结果和质量/环境管理体系所有相关的记录。
3. 职责
3.1 行政人事部是本公司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记录表式的审定、编号标识,督促各部门做好记录的控制和管理工作。
3.2 各部门负责按本程序规定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记录的管理工作。
4. 程序
4.1记录主要内容应包括:
a. 记录的名称与编号;
b. 需要记录的活动的有关事实及其细节;
c. 记录人及记录日期;
d. 记录保存年限
4.2 ISO认证记录的标识与检索按以下方式:
a). 企业代号;
b). 体系代号——“Q”表示ISO9001质量体系,“E”环境体系;
c). 相关条款——按质量标准条款号编制;
d). 顺序编号——为流水号,按先后顺序编制;
4.3 记录编制
4.3.1 各部门在编制程序文件、管理和技术性的作业文件时,应同时编制该文件所必备的记录表式,并按规定编号。
4.3.2 除ISO9001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已规定的记录表式外,各部门需要表式时,报行政人事部编号备案后才能打印、复制使用。
4.3.3 各部门的记录按规定份数、格式填写,填写字迹要清晰,填写要及时、正确、完整,不得随意涂改(更改必须划改并签名),不填写的栏目用“/”符号填满。
4.4 记录的控制
4.4.1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《记录清单》,清单包括序号、记录编号、记录名称、保存年限。并保管好所有“样表 ”(或电子版)。
4.4.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收集、传递,指定人员负责对部门分管的记录分类,定期装订成册,做好使用期内的贮存和保管。
4.4.3 记录应注明填写日期,作为追溯的依据,并签名以对记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4.5 记录的贮存与保护
4.5.1各部门配备一定数量柜、橱、箱为记录的贮存提供适宜的环境,以防止损坏、霉变和丢失。
4.5.2各部门记录应按ISO9000质量认证程序文件规定的保存期限分别保管,根据生产/服务、过程的特点及合同要求保存年限分一年、三年、五年、和长期四类。
4.5.3记录分类按时间顺序标识编目存放,每年整理一次归档。
4.6 记录的检索查阅
4.6.1 工作需要查阅有关部门记录时,可向该记录保管者借阅,借阅时要注意不损坏原记录,阅后及时归还。
4.7. 记录的销毁处理
4.7.1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记录,由各部门记录保管者进行清理。对无保存价值的记录经总经理同意进行销毁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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